本次新憲法草案是基於2012年12月通過的憲法修訂而成,共247條。其中一些條款對過渡路線圖的實施將產生直接影響,並引起輿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
  這些條款主要包括: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的先後順序由臨時總統簽署相關法案予以規定,並規定選舉細節。而根據以往規定,議會選舉應先於總統選舉進行。新憲法草案還撤銷了議會上院,僅保留人民議會,並改稱“議會”。此外,新憲法草案還規定各政黨不能建立在宗教基礎上,且不得進行秘密活動或擁有軍事、準軍事力量。這意味著穆兄會及其下屬自由與正義黨將被排除在未來政治進程之外。
  (原標題:新憲法草案關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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