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了2014年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這位負責人介紹說,11月份,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7.2%~100.0%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3.6%,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2%,中度污染為8.0%,重度污染為4.6%,嚴重污染為1.6%。
  其介紹,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其次是PM10。昆明、廈門和拉薩等6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舟山、貴陽和惠州等18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鹽城、揚州和烏魯木齊等26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保定、鄭州和濟南等2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與去年同期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52.9%上升為63.6%,升高10.7個百分點;與上月相比,74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2.3個百分點,京津冀和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有所改善,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有所下降。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保定、邢台、唐山、沈陽、衡水、哈爾濱、石家莊、鄭州、廊坊和邯鄲;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海口、舟山、福州、昆明、貴陽、廈門、拉薩、惠州、深圳和台州。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17.2%~89.7%之間,平均為42.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8.0%,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15.7%,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6.7%。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其次是PM10。與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39.1%上升為42.0%,升高2.9個百分點,達標天數比例有所增加。與上月相比,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升高1.7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改善。11月1日-12日APEC會議期間空氣質量優良。11月15日後,華北地區進入採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和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北京市出現3次重污染過程,出現4天重度污染、1天嚴重污染,污染程度與去年同期比較明顯加重,導致PM2.5、PM10和NO2月均濃度升高。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41.4%~96.7%之間,平均為68.8%;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1.2%,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0.9%,未出現嚴重污染。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其次是NO2。與去年同期相比,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升高26.1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改善。與上月相比,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13.9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下降。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71.4%~100.0%之間,平均為87.9%;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2.1%,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其次是O3。與去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升高9.7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改善。與上月相比,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升高27.4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原標題:11月份74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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